來源: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
發布時間:2012-02-20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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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8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一百零八次主任會議通過)
市人大常委會2012年監督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市委十屆十次全會和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決議精神,堅持以首都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城市發展轉型為主線,立足人大監督的性質和特點,切實加強對國家權力運行的監督,持續開展跟蹤監督,拓展監督形式,推動重點問題的解決,增強監督工作實效,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現對2012年監督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1.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本市安全食品生產、加工、流通、保障等供給體系和監管體系建設情況。時間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與“健全安全食品體系,提升首都食品安全總體水平”議案辦理報告合并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由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辦公室負責。
2.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建設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本市建筑質量現狀、管理制度、責任落實、隊伍建設、監管方式和效能等情況。時間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與“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建設”議案辦理報告合并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由城建環保委員會、城建環保辦公室負責。
3.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北運河流域水系綜合治理進展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強化源頭治理,提高排污標準,嚴格水環境監管;落實《北運河流域水系綜合治理規劃》,加快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完善綜合治理規劃體系,加強支流水資源保護、水資源配置和防洪減災三大體系建設;加強改革創新,鞏固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等情況。時間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農村委員會、農村辦公室負責。
4.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推進城鄉居民自治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落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健全城鄉居民自治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基層自治組織的社會管理服務功能,實現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等情況。時間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內務司法委員會、內務司法辦公室負責。
5.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級大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市級大額專項資金的設立、使用和績效管理等情況。時間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辦公室、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
6.聽取和審議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審判管理,確保依法公正履行審判職責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全市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責,遵循審判工作規律,強化審判管理工作,加強審判隊伍能力建設,增進司法透明,確保公正司法等情況。時間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內務司法委員會、內務司法辦公室負責。
7.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檢察機關履行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監督職責,完善監督方式,加強檢察隊伍能力建設,促進司法公正等情況。時間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內務司法委員會、內務司法辦公室負責。
8.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潮白河流域水系綜合治理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完善和落實《潮白河流域水系綜合治理規劃》、《潮白河綠色生態發展帶綜合規劃》;堅持保護優先,保障水源地安全;提升流域資源功能、環境功能和生態功能,促進人水和諧;完善流域防洪減災體系建設;健全流域治理體制機制和制度體系等情況。時間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農村委員會、農村辦公室負責。
9.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城市南部地區建設進展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城市南部地區建設取得的進展、存在的問題,以及健全工作機制和各項政策制度等情況。時間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辦公室負責。
10.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結合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市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對常委會關于“加強國家文化中心建設”議案辦理暨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時間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教科文衛體辦公室負責。
二、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和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根據監督法、預算法和預算監督條例,安排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本市2011年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本市2011年決算草案報告,批準2011年市級決算。
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本市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本市2012年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時間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有關工作由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辦公室、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
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
1.檢查《北京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依法促進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等情況。執法檢查報告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由民族宗教僑務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
2.檢查《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支持創新創業主體設立和發展、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保護、深化科技金融體系建設、加強政府服務創新創業能力建設等規定落實情況,以及條例配套規章制定落實等情況。執法檢查報告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由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教科文衛體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
根據監督法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將委托部分區縣人大常委會對《北京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四、開展專題詢問
結合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級大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通過專題詢問了解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是否科學、合理、有績效,責權利是否統一,加強預算績效監督,推動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時間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辦公廳牽頭制定總體工作方案,財政經濟辦公室、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征集詢問問題,相關廳委室共同做好有關工作。
此外,今年要對去年加快西部地區轉型發展情況報告等7項專項工作報告、檢查防震減災法及其辦法實施情況等2項執法檢查報告審議意見和“六五”普法決議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有關工作由相關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
對列入2012年監督工作計劃的項目,各負責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務求實效,確保常委會各項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
附件:市人大常委會2012年聽取和審議監督方面的報告時間安排表